包公案

明代的公案小说,讲述包公破案的故事,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之一。影响较大。作品描写包公运用自己的智慧、经验和胆识,或根据生活常识,或探究人情物理,或苦思冥想事物的联系和因果关系,或微服私访调查取证,或巧设圈套赚罪犯人彀……等,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手段,将其他官员屈打成招的冤案,束手无策的多年积案,或自己面临的扑朔迷离、疑团重重的案件,一举审破,并作出公正的判决。受害者的冤屈得以平反昭雪,平民百姓人心大快,包公公正神明的形象也由此树立起来。
第八十回 房门谁开

话说有民晏谁宾,污贱无耻。生男从义,为之娶妇束氏,谁宾屡挑之。束氏初拒不从,后积久难却,乃勉强从之。每男外出,则夜必入妇房奸宿。一日,从义往贺岳丈寿,束氏心恨其翁,料夜必来,乃哄翁之女金娘道:“你兄今日出外去,我独自宿,心内惊怕,你陪我睡可好?”金娘许之。其夜,翁果来弹门,束氏潜起开门,躲入暗处,翁遂登床行奸。金娘乃道:“父亲是我也,不是嫂嫂。”谁宾方知是错,悔无及矣,便跳身走去。

次日早饭,女不肯出同餐,母不知其故,其父心知之,先饭而出。母再去叫?女已缢死在嫂嫂房内。束氏心中害怕,即回娘家达知其事。束氏之兄束棠道:“他家没伦理,当去告首他绝亲,接妹归来另行改嫁,方不为彼所染。”遂赴县呈告,包公即令差人去拘,晏谁宾情知恶逆,天地不容,即自缢死。后拘众干证到官,束棠道:“晏谁宾自知大恶弥天,王法不容,已自缢死;晏从义恶人孽子,不敢结亲,愿将束氏改嫁,例有定议,各服其罪。余人俱系干证,与他无干;小的已告诉得实;乞都赐省发;众人感激。”

包公见状中情甚可恶,且将来审问道:“束氏原与翁有奸否?”束棠道:“并无。”包公道:“即与翁无奸,今翁已死,何再求改嫁?”束棠道:“禽兽之门,恶人之子,不愿与之结亲,故敢恳求改嫁?”包公道:“金娘在束氏房中睡,房门必闭,是谁开门?”束棠道:“那晏贼已躲房中在先。”包公道:“晏贼意在要奸谁?”束棠道:“不知。”束氏道:“彼意在我,误及于女。”包公道:“你二人相伴,何不喊叫起来?”束氏道:“小妾怕羞,且未及我,何故喊起?”包公终不信,将束氏夹起道:“必你先与翁有奸,那一夜你睡姑床,姑睡你床,故陷翁于错误。”束氏受刑不过,乃从真招认。包公道:“你与翁通奸,罪本该死。你叫姑伴睡,又自躲开,陷翁于误,陷姑于死,皆由于你,死有余辜。”本秋将束氏处决,又移文去拆毁晏谁宾之宅,以其地开潴水之池,意晏贼之肉犬豕不屑食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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